中新網1月4日電 針對執法人員執法粗暴、執法疲軟等問題,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4日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對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具有重要作用。
1月4日,國新辦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國新辦發布會,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介紹了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指導意見,會上,有記者提問:“三項制度”對規范執法、保護當事人的權利,有什么樣的意義?
劉振宇指出,中國大約有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規和幾乎所有的行政法規,都是由行政機關來執行。行政執法是政府實施法律法規、履行法定責任、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主要方式。應該說,執法的主體多、范圍領域廣、行為數量大,在行政機關各項活動中,行政執法又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最密切、最直接,行政執法人員與人民群眾打交道也就最多。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行政執法工作,在過去,中央層面出臺的有關政策文件多次強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黨的十八大以來,更加重視行政執法工作,各級行政機關不斷完善制度,加強管理,行政執法總體上有很大改善,群眾的滿意度也日益提高。但也存在著不少問題,比如說隨意執法、粗暴執法、執法尋租的問題,執法不作為也有表現,執法不重視程序、違反法定程序也時有發生。
關于執法疲軟,劉振宇指出,有一部分人由于法律素質比較低,阻撓執法、抗拒執法的現象也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執法疲軟的問題不斷引起群眾的熱議。比如說,高鐵霸座的問題、飛機上霸座的問題、城市流浪犬的治理問題,公眾要求行政執法機關嚴格執法的呼聲越來越高。可以說,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行政執法執不好、執法不到位,也直接影響法治政府建設目標能否如期實現。
劉振宇表示,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對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具有基礎性、整體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對于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政府的公信力、營造更加公開透明、規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環境,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