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劉堃(副局級)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劉堃利用先后擔任深圳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主任、深圳市衛生監督所所長、深圳市衛生監督局局長、深圳市委衛生工委委員、深圳市衛計委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民營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辦理、衛生監督執法、政府采購項目、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39.6003萬元、港幣2萬元、美元4.4萬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