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商業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高虹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準,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哈爾濱商業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高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高虹擔任富裕縣縣長、縣委書記、齊齊哈爾市委宣傳部部長、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撈取政治資本有意編造謠言營造聲勢,長期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選人用人、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高虹身為黨員領導干部,政治上蛻變,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政治品行惡劣;經濟上貪婪,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嚴重污染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高虹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高虹簡歷
高虹,女,漢族,1964年11月生,黑龍江龍江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齊齊哈爾師范學院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和哈爾濱工程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文學學士和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研究員。
1983.09—1987.07 齊齊哈爾師范學院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87.07—1988.10 齊齊哈爾市和平機械廠第四中學教師
1988.10—1989.02 齊齊哈爾市社會科學院助理編輯
1989.02—1992.09 齊齊哈爾市社會科學院實習研究員
1992.09—1994.04 齊齊哈爾市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
1994.04—1996.09 齊齊哈爾市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社會問題室主任(1993.01—1995.12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國民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1996.09—2001.06 齊齊哈爾市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社會問題室主任
2001.06—2001.09 齊齊哈爾市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副院長
2001.09—2002.11 齊齊哈爾市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副院長
2002.11—2003.08 龍江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3.08—2005.06 龍江縣副縣長
2005.06—2006.11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委副書記
2006.11—2008.05 齊齊哈爾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08.05—2008.12 富裕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8.12—2011.12 富裕縣委書記(其間:2009.12—2011.12哈爾濱工程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1.12—2012.01 齊齊哈爾市文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
2012.01—2016.11 齊齊哈爾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6.11—2018.10 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8.10—2018.12 哈爾濱商業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
2018.12 免職
黑龍江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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