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8日電 據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湖北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謝強等2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以下是通報具體內容:
湖北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謝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報請湖北省委批準,湖北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謝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謝強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堵口,轉移、隱匿贓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
謝強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黨性原則,違背宗旨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欺騙組織,大肆進行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謝強簡歷
謝強,男,1965年1月出生,漢族,江西省萍鄉人,大學本科學歷,199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7月至1998年12月,先后任湖北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辦公室干部、副主任、主任(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借調到黃黃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兼任辦公室主任);1998年12月至2000年12月,任黃黃高速公路管理處副處長;2000年12月至2003年4月,任宜黃高速經營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2003年4月至2005年7月,任襄十高速公路經營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任漢十高速公路管理處處長(正處級);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任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長;2010年7月至2015年3月,任湖北省交通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兼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2015年3月至今,任湖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武漢市黃陂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李勝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報請湖北省委批準,武漢市黃陂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李勝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李勝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其家屬從事營利性活動情況;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承接工程謀取利益,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其黃陂區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為罪犯假釋違規提供幫助,嚴重損害法律權威和司法公信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
李勝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黨的宗旨,濫用公權力,充當涉黑涉惡人員“保護傘”;私欲膨脹,收受賄賂,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李勝橋簡歷
李勝橋,男,1957年12月出生,漢族,山東禹城人,1979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10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
1980年1月至1988年11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處干事、副科、正科級干部;1988年11月至1990年9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處副處級干部;1990年9月至1993年4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審判員;1993年4月至1998年12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1995年2月明確正處級);1998年12月至1999年10月,武漢市政法委指導協調處正處級副處長;1999年10月至2000年12月,武漢市政法委指導協調處處長;2000年12月至2001年10月,武漢市政法委執法監督處處長;2001年10月至2011年10月,武漢市黃陂區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黃陂區政協黨組書記、區委政法委書記;2011年11月至2016年11月,黃陂區政協黨組書記、主席;2016年11月至今退居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