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浙江微信公號消息,日前,經中共舟山市委批準,中共舟山市紀委、舟山市監委對舟山市政協原黨組成員、秘書長李曉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曉武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李曉武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性原則,紀法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舟山市委批準,中共舟山市紀委、舟山市監委決定給予李曉武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并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審查調查期間,李曉武在其懺悔書中剖析,理想信念和人生觀、價值觀,好比人生的“基石”,而“基石”是要靠不斷學習來培土加固的。學習不重視,“基石”就會松動。“基石”松動了,人生就無法站穩。人生不能重來,人生也沒有后悔藥。李曉武對自己的行為悔過悔罪,表示認罪服法,并警示他人以其為戒。
李曉武簡歷:
李曉武,男,漢族,浙江舟山人,1959年11月出生,1980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程度。
1986.01-1987.12舟山地區行署(舟山市政府)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
1987.12-1992.09舟山市政府辦公室綜合科科長
1992.09-1995.09舟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5.09-1997.12舟山市定海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1997.12-1998.02舟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
1998.02-1998.03舟山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1998.03-1998.05舟山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1998.05-2001.09舟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委員、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2001.09-2007.02舟山市水利圍墾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7.02-2009.05舟山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2009.05-2012.02舟山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舟山市招投標市場管委會辦公室主任(兼)
2012.02-2013.12舟山市政協黨組成員、秘書長
2013.12退休
2019.3 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原題為《舟山市政協原黨組成員、秘書長李曉武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