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鄒長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桂林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鄒長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對其采取留置措施。
經查,鄒長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對其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鄒長新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背離黨的宗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毫無原則底線,甘于被“圍獵”,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違紀性質惡劣,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鄒長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原副主任 黃振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黨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原副主任黃振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對其采取留置措施。
經查,黃振東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黃振東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執法人員,喪失黨性、不知敬畏、執法犯法,為涉黑人員提供保護和幫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黃振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