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實名舉報 提升信訪件辦理質效
為實名舉報開啟綠色通道并優先處置;實名舉報在專門場所進行,實名舉報調查材料由專人保管;舉報人如果受到打擊報復可向紀檢監察機關或公安機關申請保護……
信訪舉報是監督執紀的第一道程序、第一個關口,是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重要途徑。怎樣更好保障實名舉報人的權利,提升信訪舉報件辦理質效?廣州市紀委監委今年以來相繼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實名舉報工作方案,關于保護、獎勵實名舉報有功人員的暫行辦法,關于查處誣告陷害信訪舉報行為工作規程等多項制度。
“如何引導群眾依法信訪、理性舉報,提高實名舉報率,是我們一直在思考的重要課題。這一系列制度規定的出臺,就是我市在加強對實名舉報人的保護、規范信訪舉報秩序、提高實名舉報率方面所做的探索。”廣州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
數據顯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廣州市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初次檢舉控告實名率依次為31.9%、42.5%、42.7%。2018年廣州市紀委監委信訪室共計接待群眾實名來訪3602人次,同比增長60.66%。2019年上半年接待群眾實名來訪1868人次,同比增長22.25%。
為何鼓勵實名舉報
信訪舉報是人民群眾行使監督權的有效形式,也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線索的重要來源。實踐中,有的群眾在信訪舉報時往往將匿名舉報作為優先選項,群眾為何選擇匿名舉報?
“很多信訪人之所以匿名舉報,主要是有‘三怕’:一怕打擊報復;二怕掌握信息不全,舉報不能百分之百屬實被追究問責;三怕查處不力,反而暴露自己。”多年在一線接訪的廣州市紀委監委信訪室工作人員說。
這名工作人員坦言,從實踐來看,匿名舉報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也確實存在一些弊端。如匿名舉報證據信息模糊,核查難度大,“有部分匿名信訪是出于私怨私憤,甚至別有用心,打著舉報的幌子誣告陷害他人。”該工作人員表示,這些舉報的內容往往洋洋灑灑,煞有介事,但經過核實多是道聽途說、捕風捉影,既擾亂正常信訪秩序,也消耗了紀檢監察機關的精力。
例如,有名信訪舉報人出于泄憤,經常舉報某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下屬中隊教導員。2017年以來共收到針對該教導員及其配偶的網絡匿名舉報達263件次。盡管舉報內容已經多次查證為不實,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澄清,但信訪人仍不斷通過網絡進行舉報,嚴重影響了被舉報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如果是匿名舉報,就無法聯系核實。查辦后,也沒辦法通報結果。匿名舉報人不知道查處的情況,可能會一直寫舉報信、甚至越級重復舉報。”廣州市紀委監委審查調查部門工作人員表示,與之相比,收到實名舉報后,會第一時間與舉報人聯系,了解舉報有關情況,不僅有利于快速核查線索、查辦案件、回應群眾訴求,還有利于提高舉報人的責任意識。
當然,這些優勢的發揮有賴于完善的制度保障和針對性的措施,讓舉報人沒有后顧之憂,從而放心大膽地實名舉報。
“五項升級”為實名信訪舉報提供保障
去年以來,廣州市紀委監委不斷強化信訪舉報工作,通過多項創新舉措,引導群眾由匿名舉報向實名舉報轉變。
升級信訪渠道,方便群眾實名舉報。廣州市紀委監委在暢通信訪渠道上下功夫,一是公開“信、電、網、訪”舉報途徑;二是在市中心設立群眾來訪接待場所,優化群眾來訪環境;三是向社會公布各區紀委監委的舉報電話,高效分流受理群眾實名舉報;四是堅持開展領導接訪,去年以來,廣州市紀委監委主要領導接待實名來訪群眾6次,協調督辦問題線索。
升級受理質效,回應群眾實名舉報。制定出臺進一步加強實名舉報《工作方案》,為實名舉報開通綠色通道,明確實名舉報工作高速通道、完整回路、交辦督查、保護獎勵、宣傳引導等5方面操作規程。一是優先登記,對于實名舉報,加蓋“實名舉報”專用印章后迅速呈批;二是全程督辦,建立實名舉報工作臺賬,通過電話催辦、軌跡跟蹤、發函督促、實地檢查等方式,分類指導、進階式督辦,確保信訪舉報件優先辦理;三是兩次反饋,明確在實名舉報件“辦理-結論”環節均需作出反饋,由承辦部門在初步處置結論得出前聽取信訪人意見或收集其補充的證據,在完成核查后向信訪人作出結論性答復,并將反饋情況載入信訪卷宗,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升級保護措施,保障群眾實名舉報。廣州市紀委監委會同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共同出臺《關于保護、獎勵實名舉報有功人員的暫行辦法》,突出“三個明確”:一是明確保密制度,對實名舉報及調查材料由專人在專門場所進行并保管,未按規定審批嚴禁調閱;嚴禁將舉報材料轉送無關單位和個人,調查過程中,嚴禁出示舉報材料。二是明確打擊報復舉報人行為性質,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侵犯舉報人及其近親屬人身安全,以及對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無故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者故意違反規定加重處分等十種行為定性為打擊報復舉報人行為。三是明確保護措施,舉報人如果受到打擊報復,可向紀檢監察機關或公安機關申請保護,受理機關將采取措施保護舉報人及其近親屬,依規依紀依法嚴查打擊報復行為。
升級獎勵機制,鼓勵群眾實名舉報。對于舉報有功人員,視舉報問題的輕重程度、查處結果給予獎勵。比如,舉報的線索對案件查處有重要作用的,獎勵金額可達20萬元,獎勵數額比過去有大幅提高。今年以來,在全市范圍內對2017年下半年來舉報有功人員進行集中獎勵,共計獎勵3宗3人,挽回經濟損失1.6億元。
升級輿論宣傳,引導群眾實名舉報。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講解實名舉報政策法規,讓群眾了解實名舉報優先辦理制度、獎勵制度和保護制度等,打消人們怕打擊報復、怕反映問題查處不力、怕承擔責任等擔憂心理。
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
廣州市紀委監委信訪室工作人員表示,信訪舉報線索不斷增加的同時,誣告陷害和不實舉報問題也時有發生,不僅破壞政治生態,還嚴重挫傷黨員干部勇于擔當、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日前,廣州市紀委監委印發查處誣告陷害信訪舉報行為工作規程,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激勵廣大干部敢闖敢干、奮發有為。
誣告陷害信訪舉報行為是指信訪舉報人捏造或者歪曲事實,向紀檢監察機關惡意檢舉控告,意圖使他人受到紀律處分、政務處分或法律責任追究的行為。對因情況了解不清或認識上出現偏差而錯告、檢舉失實的信訪舉報人,進行批評教育,不作誣告陷害處理。
廣州市紀委監委明確,對于誣告陷害信訪舉報行為,涉嫌違紀的,按照黨紀處分條例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等黨內法規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協調移送司法機關辦理。誣告陷害人是黨員干部或監察對象的,同時在其所在單位一定范圍內通報。查處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警示。(本報記者 陳頔 通訊員 麥本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