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
為干事者撐腰 向誣告者亮劍
近日,河南省紀委監委印發《河南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澄清保護黨員干部暫行辦法》,旗幟鮮明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被誣告錯告黨員干部澄清正名,推動形成激濁揚清、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
《暫行辦法》共5章25條,對查處誣告陷害行為澄清保護黨員干部的基本原則、適用范圍、認定標準、責任主體、程序步驟、澄清方式等作了詳細規定,增強了工作的規范性、系統性、可操作性。《暫行辦法》要求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能職責,積極主動與組織人事部門、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等加強溝通協作,建立誣告陷害問題線索移送和辦理結果反饋機制,共同做好查處誣告陷害行為澄清保護黨員干部工作。
值得關注的是,《暫行辦法》明確規定,黨員干部受到誣告陷害或錯告,造成嚴重后果或者不良影響的,紀檢監察機關應當通過適當方式予以澄清正名,并督促所在單位黨組織及時開展談心談話,加強正面引導,消除思想顧慮,鼓勵黨員干部繼續干事創業、奮發有為,釋放出為干事創業者撐腰、向誣告陷害者亮劍的強烈信號,傳遞了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鮮明導向。
據了解,近年來河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在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堅決維護黨員干部合法權益。周口、駐馬店、平頂山、新鄉、商丘、洛陽等市先后制定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相關制度,嚴肅查處了誣告陷害典型案件,形成了強大震懾,激發了干部精氣神,受到干部群眾好評。
“我們既要暢通信訪舉報渠道,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又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黨員干部澄清正名,著力營造‘當干部必作為、讓干部敢作為、促干部想作為、使干部受監督’的良好氛圍,激勵廣大黨員干部擔當作為,奮勇爭先。”河南省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記者 張紅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