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男子自稱是省紀委副書記,自編與官員聊天記錄騙人高價買畫
日前,12309中國檢察網發布溫某某招搖撞騙案起訴書。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注意到,根據檢察機關指控,溫某某不僅冒充廣東省紀委副書記,把“抓大老虎”掛嘴邊,還自編與官員的聊天記錄,騙他人購買畫作。
上述起訴書顯示,溫某甲,男,1973年生,戶籍所在地為廣東省。因犯濫伐林木罪于2010年7月2日被廣東省五華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30000元。因涉嫌招搖撞騙罪,于2019年5月22日被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刑事拘留,經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檢察院批準,于2019年6月24日由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執行逮捕。本案由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偵查終結,以溫某甲涉嫌招搖撞騙罪,于2019年8月1日向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溫某甲自稱“溫某乙”,多次向符某某、黃某某、云某某、蔡某甲等人宣揚其身份是廣東省紀委的領導,畫畫只是副業,微信聊天中還多次說在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上班”、“值班”、“抓大老虎”等言語,并通過微信向他人發送廣東省監察委員會的定位來印證其工作單位。
起訴書顯示,2019年3月,被害人蔡某甲因其經營的公司違規被相關部門處罰,符某某對蔡某甲說自己在代理銷售溫某甲的畫,稱溫某甲的身份是廣東省紀委的副廳級領導,可以找他幫忙,而且不用給錢,只要購買溫某甲的畫作就可以,于是蔡某甲就讓符某某安排認識。
2019年3月12日,蔡某甲和溫某甲在佛山市順德區大良啟某某畫室初次見面,溫某甲自稱“溫某乙”,是廣東省紀委副書記,并向蔡某甲表示可以幫蔡某甲解決其公司被處罰的事情。蔡某甲為了討好溫某甲,在溫某甲畫室當場選購了兩幅畫,并轉賬人民幣360304元到溫某甲指定銀行賬戶。事后,溫某甲答復蔡某甲因處罰單開出來時間比較長,不方便再取消處罰,蔡某甲還是按規定交罰款。
2019年3月28日,蔡某甲因涉嫌行賄被順德區人民檢察院調查取證,蔡某甲約了溫某甲在某畫室見面,請求幫忙運作疏通。溫某甲自稱跟順德檢察院的楊某某檢察長很熟,之后還自編了一個與楊某某的聊天記錄截屏發給蔡某甲,為此蔡某甲的父親蔡某乙也向溫某甲購買了兩幅畫作,轉賬合共人民幣518464.4元給溫某甲指定銀行賬戶。
綜上所述,蔡某甲和蔡某乙因找溫某甲辦事,共向溫某甲購買了四幅畫作,讓公司財務蔡某丙先后五次轉賬到符某某和溫某甲賬戶上,合計人民幣878768.4元。
檢察機關認為,溫某甲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招搖撞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澎湃新聞記者 李文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