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海淀區水政監察大隊副大隊長王東東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6年3月至2019年9月,王東東利用職務之便,駕駛本單位承租用于日常執法工作的汽車,用于個人上下班、辦理私人事務共計249次,汽油費價值人民幣3878.82元。2020年4月,王東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2.海淀區水政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張新貴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6年3月至2019年9月,張新貴利用職務之便,駕駛本單位承租用于日常執法工作的汽車,用于個人上下班、辦理私人事務共計327次,汽油費價值人民幣4976.3元。2020年4月,張新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3.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科技犯罪檢察部原主任邱志英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7年3月,邱志英在任職期間違規收受案件關系人贈送的蘋果iPhone 7 Plus手機一部、自拍桿一個及明星簽名照和簽名帽子。2020年5月,邱志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4.海淀區原民防局調研員、區民防協會原秘書長劉運宏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劉運宏違規使用協會經費為包括其本人在內的4名協會工作人員報銷通訊費及交通費,其本人共計報銷8590元。2020年4月,劉運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5.海淀區花園路街道綜合行政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副主任趙成友違規占用公房問題。2014年3月,趙成友隱瞞其已分配過一套住房的事實,違反有關規定,向花園路街道辦事處申請了一套周轉住房。2018年6月至2019年8月期間,趙成友違規出租該周轉住房獲利25010元。2020年8月,趙成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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