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3日電 近日教育部下發通知,對2015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有關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據悉,今年將繼續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即國家專項計劃),安排招生計劃5萬名,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學校承擔,實施區域為832個貧困縣以及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河南、甘肅等10省區。
“通知”特別要求,有關高校要合理安排分省計劃,并向農村考生數量多、升學壓力大的省份傾斜。記者查閱去年的農村貧困生招生計劃,發現今年的招生人數、招生范圍與去年保持一致。
據了解,除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外,教育部今年還將繼續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即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不少于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及縣以下優秀農村學生。繼續實施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即地方專項計劃),由各省(區、市)本地所屬重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于有關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而在教育部去年的相關通知中,這一項并沒有招生規模的要求。
教育部要求,嚴格戶籍學籍條件及其他要求。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考生本人須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及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有關省(區、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報考條件及實施辦法。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實施區域農村,考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及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記者了解到,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申請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報名時間為4月15日至5月5日。4月15日前,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本省(區、市)確定的實施區域,有關高校公布招生簡章。
(原標題:國家專項計劃今年繼續在農村貧困地區招生5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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