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20日確認,一名先前在福島核電站工作的員工因為受到核輻射而患癌。這是日本官方首次宣布因福島核電站輻射引發(fā)的患癌個例。
日本方面稱,這名男性員工現年40多歲,但沒有公開其他個人信息。他已經獲得批準,能夠得到日本政府發(fā)放的補償金。
據新華國際客戶端了解,這名員工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在福島核電站工作,為損壞的核反應堆安裝防護罩。除去福島核電站,他還在其他核電站工作過。但一名日本官員表示,這名員工總共受到了19.8毫希沃特的輻射,其中絕大部分來自福島核輻射。
有專家稱,這名員工確認患上血癌,為日方敲響了警鐘。在2011年福島核電站因地震和海嘯遭受重創(chuàng)后,超過170名員工曾冒著超過標準水平的高輻射風險工作。根據東京電力公司的說法,近4.5萬名員工參與了核電站清理工作,其中約半數累計受到了超過5毫希沃特的輻射。
美聯社報道,有研究人員發(fā)現,在福島地區(qū),孩童中的甲狀腺癌發(fā)病率有升高的趨勢。不過,也有人反駁稱,這一現象出現的原因在于,福島核泄漏后,當地加強了對癌癥的篩查,導致一些先前隱藏的病例被發(fā)現。
在之前的記錄中,上世紀70年代以來,日本共計還有13人因為受到輻射導致疾病得到了政府補償。在福島核電站泄漏之后,除已得到批準的這名員工外,政府還收到了10份補償申請,其中7份被駁回,3份還在審核過程中。
按照相關規(guī)定,若要因輻射患病申請政府補償,需要滿足兩個重要條件:一是申請者年累計受到輻射量超過5毫希沃特,二是疾病出現在申請者首次接觸輻射超過一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