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一所中學任教的老師Tina告訴記者,美國中學非常重視校園安全和暴力制止。學校平時的體育課和健康課都會教孩子如何保護自己,防止暴力。老師如果發現學生受到暴力行為,必須報告學校,不然被發現要受到開除的處分,這個是全美教師拿資格證時都必須簽的協議。“我曾有一個中國學生,課上被老師批評,于是在自己的‘臉書’上發信息稱要毀掉這個老師。同學看到了報給輔導員,隨后學校也知道了,學生就被學校視作有人身威脅和暴力傾向開除了,直接遣送回國。”
她講了一個親身經歷:“我女兒九歲,現在在美國上四年級。上兩周,她班里有一個小女孩很羨慕我女兒和其他幾個小朋友玩游戲,然后她就沖過來搶走了我女兒的鉛筆,用筆尖對著另外一個女孩說:‘我要戳你!’被挑釁的女孩也不示弱,反擊:‘我要殺了你!’然后這個被挑釁的女孩就被請了家長,并作為反例全校通報。因為老師覺得這已經是人身威脅的范疇。”另外,給孩子起綽號也不允許,算精神虐待和欺凌。
IVY美國常青藤高中聯盟校長牛繼濤長期從事中國中學生赴美就讀和后續服務,他向記者講述了一樁曾經處理過的案例——15歲的王同學(化名)與13歲的李同學(化名)在美留學期間,因口角打架,李同學眼鏡被打壞,導致眼角處擦傷。隨后到醫院治療時,美國醫院醫生見其狀況而報警。警察介入調查后,說明此事將交由所在州的青少年法庭處理。后由于雙方均有過失之處,經法庭同意后雙方進行庭外和解,此事才了結。
英國規矩 嘲笑他人也算校園暴力
英國墨爾文學校成都分校教學主任孫山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墨爾文學校校規中,對“校園暴力”(或者叫“霸凌”bullying)的歸類有三類,物理性校園暴力——推、擠、撞、踢、打、捏和其他形式的暴力或威脅;語言性校園暴力——取外號、諷刺挖苦、散播謠言、持續性的戲弄等;情感性校園暴力——排斥、作弄、折磨、嘲笑、恐嚇或致使他人(對校園暴力產生)恐慌等校園暴力可能是以上類別當中的一種或者幾種的混合。
任何形式的校園暴力,都是不被允許的。隨著科技的進步和發展,校園暴力可能出現新的形式,比如互聯網暴力,包括郵件、短信、社交軟件方面對他人的各種形式的暴力。英國的“反校園暴力條款”(anti-bullying policy)是學校成立的必備條件,學校的每一個人,包括教師、學生、行政員工等都必須遵守,校長是第一責任人。
“如果你目睹別人被欺負,而你沒有去阻止,即使沒有執行,也等于和執行欺負的人在同一邊,會讓被欺負者感覺更孤獨。”孫山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
孩子送出國更應多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