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新社消息,埃及一家法院2月20日以一位小說家的周報連載作品極度露骨為由,判處作者兩年徒刑。
司法官員表示,作家納吉(Ahmed Naji)被控文章描寫的性愛情節太過露骨,違反善良風俗,但在下級法院獲判無罪,檢方上訴要求駁回之后,上級法院做出上述判決。
庭審后納吉被送入監獄,但仍有權上訴??黾{吉小說的,是埃及最多人閱讀的國營文學評論刊物《新聞文學》(Akhbar al-Adab)。該刊總編輯塔赫(Tareq al-Taher)也因刊登納吉作品,遭罰款1萬埃及磅(1275美元)。
據悉,檢方是在收到該刊讀者投訴后起訴納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