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8日電 針對日前歐洲議會通過決議不支持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18日的例行記者會上答記者問時表示,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歐盟反傾銷“替代國”做法需嚴格依照規定如期取消,與中方是否滿足歐盟判定市場經濟地位的標準無關。
有記者問,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反傾銷“替代國”做法應在今年12月如期取消。但歐洲目前有一些人稱,中方沒有滿足歐盟判定市場經濟地位的標準,要求歐盟繼續使用“非標準”方法對中國進行反傾銷調查。中方對此有何回應?
洪磊回應稱,中方對此表示高度關注并堅決反對。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反傾銷“替代國”做法需嚴格依照中國加入議定書的規定如期取消,與中方是否滿足歐盟判定市場經濟地位的標準無關。
洪磊強調,世貿組織規則中并沒有所謂“市場經濟地位”的概念,這一概念僅存在于部分成員的國內法中,歐盟所謂判定標準的科學性和公正性是存疑的,更不能作為是否履行國際條約義務的依據。根據中國加入議定書第15條規定,“替代國”做法應于2016年12月11日終止,這是中方在加入談判中與世貿組織成員達成的共識,是各方利益平衡的結果,是所有世貿成員必須遵守的義務。
最后,洪磊表示,中方希望歐盟從發展中歐經貿關系的全局出發,盡早采取必要措施,如期履行第15條義務,為中歐友好合作關系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條件。(葉秋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