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5月27日報道 港媒稱,印尼總統佐科25日簽署法令,加重性侵兒童罪行的刑罰,罪犯最高可判處死刑,罪不至死者則面臨化學閹割(以藥物減少男性荷爾蒙和抑制性沖動)、出獄后配戴電子監控裝置等懲罰。
據香港《明報》5月27日報道,佐科希望這項法令可起阻嚇作用,減少性侵兒童罪行。不過有質疑新法受“復仇心態”左右,認為當局并未真正了解性暴力成因。
印尼上月發生一名14歲女學生在放學回家路上遭14名男子奸殺及棄尸荒野的案件,震驚全國,佐科當時已明言要以嚴刑阻止類似案件。
他25日簽署法令,在保護兒童法例中增加對性侵兒童罪行的犯人化學去勢的刑罰,奸殺犯或令受害者身心嚴重受創者則可被判死。印尼此前法律規定,性侵犯最高量刑為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