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每日郵報》8月4日報道,近日,位于婆羅洲(Borneo)島上的馬來西亞沙撈越法院判定強奸犯阿哈默德(AhmadSyukriYusuf)無罪,原因是其與受害人建立了婚姻關系,所以他不會面臨牢獄之災。此判決引起眾活動家的批判和譴責,他們強烈要求廢止這樣的法律。
2015年,20出頭的阿哈默德曾兩次對14歲女孩進行性侵犯。根據馬來西亞的法律,強奸罪行將受到鞭打和30年監禁,然而法院卻判定阿哈默德無罪。
馬來西亞一家民間婦女組織負責人稱,他們今年處理了許多這樣的案件,先讓強奸犯與受害者結婚,然后離婚,支付一筆錢給受害者家庭,一樁強奸案便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批判活動家們則表示,在這個穆斯林占多數的國家,這樣的情況太常見了,人們大多是保守的。家里的女孩受到了侵犯,他們會選擇不讓家庭蒙羞而將受害者嫁給強奸過她們的人。這樣會導致那些實施強奸罪行的人并不把犯罪后果放在眼里,只會讓同樣的事情不休止地發生。
據悉,童婚在東南亞國家并不少見,16歲以下的女孩必須獲得伊斯蘭法庭的允許才能結婚,但是這樣的允許機制被用來指導類似強奸這樣的民事案件,顯得太過粗糙和簡單。近年來,活動家們屢次呼吁政府禁止童婚,但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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