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19日訊(閩南網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王珺璘 文/圖)為防曬、防雨,二輪電動車、摩托車"撐"著各式各樣遮陽傘,穿梭在大街小巷。記者從漳州交警獲悉, 為有效遏制因非法加裝摩托車、電動車遮陽傘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營造平安、和諧的出行環境,漳州交警部門持續開展電動車、摩托車非法加裝遮陽傘整治行動。行動一個月,全市強制拆除摩托車、二輪電動車安裝遮陽傘6700余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七十一條等有關規定,加裝遮陽傘構成擅自改變車身結構的交通違法行為。為此,在持續開展“拆傘”專項整治的行動中,漳州交警部門堅持“零容忍、全覆蓋、嚴執法”的原則。采取“定點+機動”、“白天+夜晚”相結合的勤務模式,突出對城區主干道,尤其是學校周邊、農貿市場、商業廣場等人車流集中路段的重點檢查,發現非法加遮陽傘的一律拆除、集中銷毀。漳州交警再次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加裝遮陽傘,猶如給安全“加把刀”,莫要為提高“防曬指數”而降低“安全系數”,已經加裝遮陽傘的小伙伴,請盡快自主拆除。
5月19日,龍海交警大隊深入海澄鎮區、石碼鎮區開展電動車違規安裝遮陽傘專項整治活動,活動共拆除遮陽傘、棚47輛次。
5月19日,長泰交警大隊持續開展摩托車、電動車系列加裝遮陽傘、擋風被整治行動,共查處違規加裝遮陽傘、擋風被32起。
5月19日,云霄大隊持續開展摩托車、電動車系列加裝遮陽傘整治行動,當場查處加裝遮陽傘電動車20起。
5月19日,華安交警大隊城關中隊聯合仙都派出所在鎮區,集中開展摩托車、電動車違法加裝遮陽傘、擋雨棚統一行動。當場查處加裝遮陽傘電動車2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