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19日訊(閩南網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王珺璘 文/圖)“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這句交通安全規則順口溜,大家耳熟能詳,可偏偏有些騎電動車的,不顧紅燈指示,“任性”闖,這種交通違法行為,不僅影響城市形象,而且是常常引發交通事故。漳州交警部門對電動車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查嚴處的同時,通過媒體對此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大曝光”。根據相關交通法律規定,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處予20元罰款。
同時,交警提醒:道路安全很重要,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更需要每個公民的參與。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規則,讓我們共同行動,做文明出行的踐行者和倡導者,共建共享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
姓名:蔡*煒
違法時間:2022-05-18 14:47:15
違法地址:勝利西路與延安北路東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姓名: 林*成
違法時間:2022-05-18 13:46:50
違法地址: 丹霞路與南昌中路西南向西北
違法行為: 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姓名:林*香
違法時間:2022-05-18 06:28:21
違法地址: 丹霞路與南昌中路西北向東北
違法行為: 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姓名:吳*彬
違法時間:2022-05-18 08:05:28
違法地址: 水仙大街與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違法行為: 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