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23日訊(閩南網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王珺璘 文/圖)“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這句交通安全規則順口溜,大家耳熟能詳,可偏偏有些騎電動車的,不顧紅燈指示,“任性”闖,這種交通違法行為,不僅影響城市形象,而且是常常引發交通事故原因之一。漳州交警部門對電動車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查嚴處的同時,通過媒體對此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大曝光”。根據相關交通法律規定,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處予20元罰款。
姓名:曹*
違法時間:2022-05-22 07:34:00
違法地址:水仙大街與元光南路西北向東北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姓名:韓*平
違法時間:2022-05-22 14:36:34
違法地址:水仙大街與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姓名:黃*龍
違法時間:2022-05-22 06:53:28
違法地址:丹霞路與南昌中路東南向東北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姓名:陸*輝
違法時間:2022-05-22 07:52:30
違法地址:水仙大街與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姓名:沈*賓
違法時間:2022-05-22 07:34:09
違法地址:水仙大街與元光南路西北向東北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姓名:周*毅
違法時間:2022-05-22 09:38:05
違法地址:水仙大街與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