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1日訊(閩南網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王珺璘 文/圖)“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這句交通安全規則順口溜,大家耳熟能詳,可偏偏有些騎電動車的,不顧紅燈指示,“任性”闖,這種交通違法行為,不僅影響城市形象,而且是常常引發交通事故原因之一。漳州交警部門對電動車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查嚴處的同時,通過媒體對此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大曝光”。根據相關交通法律規定,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處予20元罰款。
姓名:蔡*生
違法時間:2022-05-31 11:20:03
違法地址:水仙大街與元光南路東北向西北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姓名:李*智
違法時間:2022-05-31 11:36:16
違法地址:水仙大街與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姓名:林*榮
違法時間:2022-05-31 06:08:39
違法地址:水仙大街與元光南路西北向東北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姓名:林*強
違法時間:2022-05-31 08:46:46
違法地址:水仙大街與元光南路東北向西北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姓名:林*達
違法時間:2022-05-31 00:59:44
違法地址:水仙大街與元光南路西北向東北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姓名:羅*群
違法時間:2022-05-31 07:46:57
違法地址:水仙大街與元光南路西北向東北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姓名:邱*聰
違法時間:2022-05-31 13:49:35
違法地址:水仙大街與元光南路西北向東北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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