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31日訊(閩南網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趙舒亭) 為規范漳州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與文明程度,為廣大群眾出行創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公布了在轄區內新增1985個交通違法采集設備,抓拍8種違法行為。
其中,薌城區新增交通違法采集設備373個,龍文區新增20個,龍海區新增56個,長泰區新增380個,漳浦縣新增112個,云霄縣新增243個,詔安縣新增102個,東山縣新增101個,平和縣新增67個,南靖縣新增130個,華安縣新增98個,高新區新增53個,古雷港經濟開發區新增5個,開發區新增97個,臺商投資區新增148個。
上述設備抓拍的違法行為分別是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扣3分,罰款50元);駕駛時抽煙(罰款5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扣1分,罰款100元);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扣1分,罰款150元);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扣1分,罰款150元);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扣6分,罰款150元);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罰款100元);機動車逆向行駛(扣3分,罰款100元)。望廣大駕駛人員相互轉告,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