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4日訊(閩南網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趙舒亭)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的正確操作是報警、保護現場。可現實中,有一些肇事者心存僥幸,發生事故后,選擇駕車逃逸 。近日,漳州高新區交警大隊籌備組開展巡查時,發現轄區南江濱路臨近水仙花大橋段的限高桿損壞嚴重。交警部門迅速展開調查發現一部閩E7***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沿南江濱路由廈門方向往南靖方向路右行駛至肇事路段,因車身超過規定高度,導致碰撞道路設置的限高桿,造成限高桿損壞。
事故發生后,閩E7***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司機楊某容下車查看,發現限高桿損壞后未報警以及撥打保險電話,而是直接駕駛車輛逃離現場。
經調查,該起事故中,司機楊某容因交通肇事逃逸,承擔全部責任。交警部門依法給予楊某容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0元并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