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21日訊(閩南網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趙舒亭)為加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創建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現將新增的交通違法采集設備安裝地點、違法行為內容進行公告,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非現場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操作規程(試行)》等有關規定對違法車輛進行抓拍處罰。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根據取證設備獲得的記錄,凡在上述路段監測到的機動車在道路上違法停放的交通違法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予以處罰(自停放后十分鐘內駛離的機動車予以提醒警告,對提醒后十分鐘內未駛離的機動車將予以處罰)。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規范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