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10日訊(通訊員 魏明東 閩南網見習記者 柯嘉進 文/圖)為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審判,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審判職能作用,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在首個全國生態日即將到來之際,8月10日,福建省南靖縣人民法院在福建虎伯寮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成立虎伯寮生態保護法官工作室。
南靖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盧明春,虎伯寮管理局局長林龍海共同為虎伯寮生態保護法官工作室揭牌。
在福建虎伯寮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設立生態保護法官工作室,是南靖縣人民法院以自然保護體系建設的又一次生動實踐。
該工作室作為涉生態案件行政執法與生態司法銜接的工作載體,目的是構建“巡回審判+協同保護”生態司法工作模式,聚焦虎伯寮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治理的重點領域和問題,建立生態修復、損害賠償、打擊犯罪等環境保護平臺,提升生物多樣性司法執法水平及工作效率,旨在打造一個集生態司法保護、生態法治教育、生態理念宣傳、生態文化推廣等功能于一體的生態保護平臺。
揭牌儀式結束,南靖縣人民法院現場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刑事犯罪案件,敲響了該工作室生態保護巡回審理“第一槌”,護林員、周邊村民、虎伯寮管理局工作人員代表參加旁聽。
具體案例如下:
2022年5月,被告人肖某某、吳某某未經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到山上非法采挖金毛狗蕨18株和觀音座蓮蕨4株,并以網絡直播方式出售出3株金毛狗蕨。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肖某某、吳某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挖、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其行為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依法應予懲處。
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態度,審判長當庭宣判:被告人肖某某、吳某某均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并分別判處罰金4000元、3000元。宣判后,審判員對二被告人進行了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