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8月17日訊(通訊員 趙舒亭 高麗娜 閩南網(wǎng)記者 張恩培 文/圖)近日,漳州薌城交警接到群眾舉報,稱草寮街路段有機動車涉嫌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
值班民警接到舉報后立即趕往現(xiàn)場核實情況。經(jīng)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現(xiàn)場有三輛車前后車牌不一致,存在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民警立即傳喚車主進一步核查處理。
車主吳某、沈某、許某到隊后,面對鐵的證據(jù),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三人均稱自己是為了逃避停車費,“腦洞大開”將原號牌的字母“E”用同色系膠布遮住一筆變成字母“F”,從而達到逃避停車費的目的。情況核實后,民警對車主吳某、沈某、許某實施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依法處以罰款200元,記9分,并作出嚴肅的批評教育。
交警提醒:為了逃避停車費付出這般慘痛的代價,實在是因小失大!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屬于違法行為。請廣大駕駛員引以為戒,自覺遵法守規(guī),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