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11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惠容)近年來,隨著升學、擇校的競爭加劇,家長培育孩子的焦慮情緒加劇,孩子間全面素質發展的“內卷”日益加重,家長對校外教育培訓需求不斷升溫,各種校外培訓的類目日益增多,面向幼兒及中小學學生開設的各種校外培訓機構大量產生。2018年,漳州市出臺了《漳州市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全市范圍內也持續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行動。
漳州市政協委員曾文婷認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化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但是校外培訓機構首要目的是盈利,仍然存在著人員素質良莠不齊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方面,培訓機構的教師學歷高低不一,有的機構存在教師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情況,且知識水平未能達到相應的專業要求,輔導學生存在問題,易給孩子培養不良學習習慣;在職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或自己組織課外培訓帶來的不良社會影響,讓廣大家長對課堂教學質量產生擔憂。
另一方面,校外培訓機構不注重對教師師德的引導和監督,不注重學生的道德教育和人格教育。部分培訓機構人員沒有正規的師范教育經歷,不懂教育學、心理學,不能及時糾正孩子的錯誤,可能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埋下隱患;同時,午托、晚托等“小飯桌”從業人員學歷普遍偏低,可能對孩子的成長不利。
為此,曾文婷建議:
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的教育、管理、監督,使他們充分認識到他們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能夠做到依法、依規辦教育。
同時,建議相關部門明確規定校外培訓機構教師應獲得教師資格證書,使其具備良好的心理學、教育學知識,能夠更好地引導學生。并且建議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教師專業知識能力水平,設置明確的細化標準,對某一階段學生的培訓老師設置明確的學歷、專業要求,教師學歷應盡可能為全日制教育學歷,并且教授本專業課程。對于知識水平達到要求,但學歷達不到要求的人員應要求其限期達到相應的學歷水平。
與此同時,要加強校外培訓機構教師的職業素養教育,建議相關主管部門定期組織集體學習,提升老師們“為人師表”的道德素養。
此外,要規范午托、晚托等“小飯桌”教育。雖然“小飯桌”主要提供飲食服務,但從業人員的言行會對孩子產生耳濡目染的影響,因此,建議相關主管部門應做好對他們的監督與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