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優化漳州市中心城區經營性房地產用地開發利用政策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黨中央和國務院要求各地要適時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主要內容
《意見》共包括強化招商服務、優化土地供應、簡化合同管理、量化規劃管控、細化項目驗收、固化確權登記六個方面23條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1、強化招商服務。推行“云上漳州”微信小程序,滿足客商全方位了解地塊需求,進一步強化土地要素供需聯動。
2、優化土地供應。優化用地指標,明確停止執行住宅項目容積率不得低于1.0的供地標準適用范圍;集中公服配套,解決相鄰地塊和低容積率地塊配套問題,提高配套用房的規模效應及功能使用兼容性;放寬裝配式建筑要求,以專業監管的方式完善裝配式建筑的管理,降低項目開發成本;明確出讓價款,在出讓方案中按用途明確用地、地下空間起始價及溢價比例;統籌綠地空間布局,將周邊綠地一并納入統籌計算綠地率,以便滿足綠地率規范要求,有利于零星綠地的建設管理。
3、簡化合同管理。放寬出讓金繳交、交地、開竣工時間限制;優化開工、竣工延期政策,延長地塊開發建設時間,受政府原因或市場因素影響均可申請延期;優化開工、竣工違約處置政策,降低企業因市場因素影響無法及時開竣工造成的違約風險。
4、量化規劃管控。優化公用配電房(環網室、配電室、開閉所等)的計容規則;鼓勵底層架空,鼓勵開敞空間對外開放,提高小區住宅品質;提升建筑連通性,提高出行的便利性;放寬室外階梯及各類井道的容積率建筑面積和建筑密度計算規定;優化煙道計容,降低住宅公攤比例;鼓勵豐富和提升建筑空間造型;提高居住項目非機動車配建標準,解決非機動車停車難問題;單列安置房機動車位配建標準;豐富住宅產品,適當放寬至少三聯拼的設置要求和躍層戶型的設置要求;優化空間布局,放寬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對設置小開間店面的管控要求,增添城市煙火氣。
5、細化項目驗收。根據企業開發需求,對戶內隔墻方面驗收進行改進;在開發項目尚未達到聯合驗收條件前,為企業提供規劃服務指導;在滿足相關條件要求的前提下,允許分期辦理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
6、固化確權登記。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減少重復提交登記材料,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限,提高不動產登記效率。
三、政策執行時間及適用范圍
《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適用于文件印發后出讓的經營性房地產用地,適用范圍為薌城區、龍文區、漳州高新區。其他縣(區)、開發區(投資區)可參照執行。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單位:漳州市自然資源局
聯系人:陳勁松
聯系方式:0596-708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