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7日訊(通訊員 龍文宣 閩南網記者 陳惠容 文/圖)近日,漳州市龍文生態環境局組織三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人在龍文區上美湖畔,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勞務代償”生態修復活動。
在活動現場,賠償義務人代表沿著九十九灣河道,認真清理垃圾、仔細巡護,恢復河道與河岸的整潔面貌。同時,還積極向周邊群眾開展環保宣傳,讓更多人意識到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性。此次“勞務代償”活動,是一種創新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方式,有效彌補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履行模式。參與此次活動的賠償義務人代表共12人,累計巡河道時長達到4小時,巡護距離約4公里。
據了解,今年4月至5月期間,龍文區三家公司因生態環境違法被漳州市生態環境局立案查處,漳州市龍文生態環境局同步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在與賠償義務人開展集體磋商時,考慮到三家公司實際情況,漳州市龍文生態環境局建議賠償義務人以公益勞動作為替代修復方式,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義務人當即同意并表示將積極履行賠償責任。這是龍文區成功辦理的首宗以“勞務代償”折抵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例,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方式的創新嘗試,為今后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寶貴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