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14日訊(閩南網記者 張恩培 通訊員 周黃虹)日前,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漳州市自然資源局印發了《漳州市中心城區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中明確提出推行商品住宅和車位同步預售。開發企業在預售商品住宅時,可以按照預測繪報告確定的機動車停車位面積,同步預售對應比例的地下機動車停車位,這一舉措有助于提升購房者的便利性和滿意度。其次,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制度,由開發企業根據市場需要自主定價,全面實現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市場化,這將進一步激發市場的競爭力和活力。
在存量房方面,措施鼓勵通過專項債等多渠道籌措資金,按合理價格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同時加大閑置存量土地的收購力度,用好閑置土地處置和存量土地盤活等政策措施。
對于房屋征遷安置,原則上不再新建安置房,而是通過統籌存量安置房、統購存量商品房或實施“房票”安置等方式來保障產權調換安置需求。
此外,措施還優化了住房出租家庭和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將自有住房出租并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在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可核減相應套數,并享受相應商業貸款政策。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在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也可核減1套家庭住房套數,并享受相應政策。
為了推動“好房子”建設,措施提出加快優質地塊的供應節奏,推動商品住宅高質量供給。同時,在滿足相關管控要求下,規劃確定保留的文保單位、文物建筑等可不計入容積率、不計入建筑密度,為房地產開發提供更多靈活性。
在融資方面,措施強調滿足白名單“5+5”條件標準的項目要應進盡進、應納盡納,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支持項目建設交付。
據悉,上述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適用范圍為漳州中心城區(薌城區、龍文區、龍海區、長泰區、漳州高新區),其他縣、開發區(投資區)可參照執行。這一系列措施的出臺,將為漳州市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