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23日訊(閩南網記者 柯嘉進 文/圖)4月23日上午,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漳州法院地理標志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市法院2022年至2024年地理標志司法保護工作情況,發布地理標志司法保護十大舉措、地理標志區域協同保護地圖和漳州法院知識產權暨地理標志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漳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鄭通斌參加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漳州中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邱小斌主持。10余名駐漳的中央、省級、市級新聞媒體受邀參加發布會。
地理標志是標示商品來源于某特定地區,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是一項重要的知識產權資源。依托得天獨厚的自然資源和豐沛的文化底蘊,漳州市持續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市,目前已經培育出地理標志180件,連續七年位居全國地級市首位,并形成“一縣一優質地標產業”的特色發展格局,成為漳州一項“金字招牌”。2024年度全市地理標志產業綜合產值達760億元,占全市GDP的12.54%,約141萬農村人口從地理標志產業中受益。地理標志的開發與保護成為漳州推動經濟特色增長、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
漳州法院深入貫徹《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認真貫徹省委、市委和上級法院部署要求,立足轄區特色農業和傳統產業優勢,以“漳法有度”專項行動為抓手,強化地理標志司法保護力度,深化跨部門協同聯動,全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2022年至2024年,漳州兩級法院及時高效審結涉地理標志民事案件454件、刑事2件。主要做法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部門聯動,立體保護格局更加完善。2022年4月,漳州中院與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簽訂《漳州市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合作框架協議》,并設立漳州知識產權協同保護中心,強化地理標志保護等專項保護。開辟涉地理標志糾紛的快速維權通道,創新“益企維”知識產權保護平臺,打造跨域、跨部門、跨級別的多元解紛機制,相關經驗做法被省、國家發改委推廣運用。漳州中院民三庭連續兩年被評為省級知識產權保護先進集體。
二是打造樣本,糾紛源頭治理更加高效。2021年10月,漳州中院在云霄縣地理標志產業協會率先全國成立“國家地理標志司法保護巡回法庭”。巡回法庭聘請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農副產品企業家作為特邀“行業公親”參與涉地理標志案件調解。云霄法院與漳浦法院簽訂協作備忘錄,與縣市監局、檢察院、公安局等部門簽署《云霄縣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合作框架協議》。云霄“地標產品司法保護工作機制”入選漳州市營商環境建設創新案例。
三是領銜創新,地域特色保護更加專業。以地理標志保護為抓手,在龍海、南靖開展領銜創新項目。2023年7月,龍海法院成立全省首個食品專業法庭,特邀農業專家、行業協會人員作為咨詢顧問,提升對地理標志產品特性、侵權認定的專業性。南靖法院設立蘭花產業司法服務中心,組建涉蘭花專業審判團隊,吸納專業種植人員、專家學者等擔任涉蘭特邀調解員,聯合南靖檢察院、林業局等出臺加強國家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南靖蘭花”綜合保護的意見,構筑“135靖法護蘭”司法服務保障體系,匯聚推動蘭花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法治力量。
為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進一步深化地理標志司法保護力度,服務保障漳州加快建設現代化濱海城市,圍繞“漳法有度”專項行動,以促進特色產業發展為標識,以公正高效權威司法為標尺,以全過程、規范化、高質量司法保護為標桿,我院推出以下涉地理標志司法保護十項措施:
一是推動成立司法特色保護和區域協同保護區。打造符合區域產業特點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特色區及地理標志區域協同保護區,繪制地理標志區域協同保護地圖;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在地理標志產業強縣新增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管轄法院;以“一縣一優質地標產業”為依托,以龍海食品專業法庭和南靖特色農業種業保護為樣本,推動深化以地標保護為抓手的領銜創新項目,護航地理標志產業發展。
二是推動跨域多元解紛機制深化運用。引導涉地理標志糾紛化解優先選擇“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借力“益企維”平臺、區塊鏈與大數據應用、信息共享、技術支撐等,暢通地理標志糾紛跨區域、跨部門、跨級別“三跨”聯合調處路徑,助力涉地理標志批量、跨域維權“零成本”、解紛“零距離”。
三是融合推進“地標+非遺”一體保護。聯合有關部門做好“地標+非遺”的聯動保護工作,通過挖掘、宣傳非遺地理標志的傳統文化內涵,賦能地理標志產業品牌建設,在保護非遺傳承的同時,也鞏固地理標志的文化與經濟價值。
四是提升司法保護的及時性和權威性。優化立、審、執銜接,通過訴前禁令快速制止侵權,適時開展涉地理標志案件專項執行活動。邀請熟悉地理標志產業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的行業專家擔任陪審員或者輔助審判,增強司法權威。
五是引導樹立地理標志保護意識。通過百姓喜聞樂見的方式宣傳引導保護好原產地水、土壤、空氣等自然生態環境,引導相關產業在產品上做好防偽溯源管理,并引導企業增強合法授權生產的意識,推動地理標志產業可持續發展。
六是確保依法及時公正審判。探索地理標志案件類型化、要素化快速審理模式。統一裁判規則,總結類案裁判思路,適時發布典型案例。對惡意“傍名牌”“搭便車”等民事侵權行為,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對侵犯地理標志、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將涉知名地理標志產品、商標的重大疑難案件納入案件監管范圍。
七是打造“訂單式”巡回服務。以云霄法院率先全省成立首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巡回法庭為樣本,推動全市各基層法院設立地理標志司法保護巡回法庭。通過巡回法庭、訴非聯絡點等,實現精準服務于門口,糾紛化解于田間地頭。
八是開展常態化示范庭審活動。結合漳州中院開展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常態化工作,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地理標志行業協會代表、涉地理標志企業經營者等“零距離”旁聽涉地理標志糾紛案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九是促進提高地理標志司法保護規范化水平。對審判中發現的地理標志產業、電商平臺、集群注冊產業園等存在的問題,適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助推社會綜合治理。引導正當使用地理標志,打擊涉地理標志的“碰瓷式維權”,防止行業協會壟斷公共資源。
十是凝聚地理標志保護合力。聯合有關部門,通過日常溝通聯絡機制、常態聯席會議、專項整治行動、技術人才共享等形式,加強保護合力,實現地理標志的聯合保護、信息共享、侵權行為共治、聯合普法等。
下一步,漳州法院將以這十項措施的落實為抓手,不斷深化地理標志司法保護工作,形成“協同保護-司法審判-聯合普法-服務發展”全鏈條、全方位多維保護模式,促“金字招牌”向“真金白銀”轉化,變“漳知產”為“漳資產”,為漳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法院力量。
鄭通斌發布全市法院2022年至2024年地理標志司法保護工作情況通報、地理標志司法保護十大舉措和地理標志區域協同保護地圖;邱小斌主持新聞發布會;民三庭楊小紅庭長發布漳州法院知識產權暨地理標志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鄭通斌副院長、楊小紅庭長回答了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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