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疫情防控期間,福安市法院利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快速執結一批涉民生案件,為76名農民工追回勞動報酬212萬元。
據悉,福建省長汀縣某建筑公司將承建福安市某小區的部分工程分包給李某,李某雇傭76名農民工進行施工,經多次催討,均未結清工資。該系列案件經勞動仲裁委仲裁,裁定李某和該公司應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隨后,該公司對其中46名農民工的仲裁結果不服,向福安市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該仲裁裁決。
福安市法院經審理后,裁定駁回了該公司的訴訟請求。此后,該公司上訴至寧德市中院,經二審審理,寧德市中院維持原判。文書生效后,該公司拒不履行給付工資的法定義務。3月5日,76名農民工向福安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的勞動報酬總標的額達212萬元。
受理當日,執行法官即通過執行網絡查控系統,查詢、凍結被執行人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泉州銀行等多個銀行賬戶存款共計260余萬元。因網絡查控系統需自資金凍結之日起十五日后才可進行實施扣劃,為在疫情期間充分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盡快將案款執行到位,兩名執行法官遂驅車600多公里前往龍巖市長汀縣對已凍結的金額實施扣劃。截至3月24日,76名農民工的工資款均已執行到案。(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