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時間沉迷游戲容易忽略身邊人的感受,導致家庭不和睦。近日,福鼎法院調和了一起特別的離婚案。
原告黃某訴稱:雙方經人介紹認識于2014年10月10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一年后生育男孩。但是,婚后被告許某沉迷網絡游戲,日日與電腦為伴,不務正業,經常玩游戲到三更半夜,甚至在網吧一呆四天,忽略對家庭及原告的關心,嚴重傷害夫妻感情。
原告遂請求法院依法判令:準予雙方離婚,婚生男孩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1000直至孩子年滿十八周歲。
承辦法官發現原、被告雙方結婚尚不足一年且孩子僅三個月大,被告除了沉迷網絡、思想尚未成熟以外,沒有其他不良習慣和行為。為了讓孩子有個健康的家庭,承辦法官對原、被告進行“背對背”調解,勸導原告再給被告一次機會,同時對被告沉迷網絡游戲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讓被告認識到婚姻癥結所在,真心去挽回這個可能會破碎的家庭。
在承辦法官的真心教導下,被告幡然醒悟,對原告表示今后將不再玩游戲,認真找份工作,承擔家庭責任。原告最終被被告感動,雙方牽手和好。(記者 劉清華 通訊員 鄭秋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