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踏查
絕大多數狗未系牽引繩
新文化記者在二二八廠宿舍區內踏查發現,小區內養犬的人非常多,幾乎每條人行道或者草坪上都會有犬的糞便。但記者看到近10名遛狗的市民中,不論是大型犬還是小型犬,只有一人給狗系上了牽引繩。
“給狗系上繩,主要是怕跑丟了,歲數大了,萬一攆不上呢。”遛狗的老人說。
那些沒有系牽引繩的主人給出的理由多種多樣。
“我這狗聽話,從來不亂跑。”“我只在小區里面遛狗,不往外面走,這里的車少,沒事。”“小區里的車速都不快,狗能躲開的。”“我這金毛很溫順的,不牽著,也不會亂跑咬人。”……
愛犬人士
呼吁給愛犬系好牽引繩
針對此事,新文化記者采訪了一直致力于犬只保護的知名博主“長春尋狗大隊”。她表示,“很多狗的意外死亡都是因為主人沒系牽引繩后被車撞擊所致,至少占到80%以上,僅2017年我所知道的就有十多起。現在東北天冷路滑,不給狗系牽引繩,不僅狗容易發生危險,司機在躲避的過程中,還可能對其他車輛、行人的安全造成更大的威脅。”
對于狗的主人索賠金額“長春尋狗大隊”表示,她只做犬類的救助工作,從不買賣狗,所以對于這只博美犬的價值或者價格不好評判,“但對于很多狗主人來說,他們的狗并不能簡單地用價錢來衡量,更重要的是他們和狗的感情難以割舍。”
“長春尋狗大隊”表示,希望廣大養犬者都能文明養犬,除了及時清理掉犬只的排泄物外,更重要的是一定要給狗系好牽引繩,“這樣才能保護好自己的狗,也不會給他人造成影響,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律師說法
對于這件事,吉林吉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海波表示,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也就是說,在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養犬人在路邊向駕駛員著手,此時駕駛員無法對一只小型犬從草坪上躥出來做出反應,緊急剎車后發現小型犬死亡,屬于法律上規定的不可抗力,駕駛員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換一個角度,如果出現車上的人員受傷或物品損害,養犬人還應當對此承擔賠償責任。另外,根據《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攜犬出戶時,應當為犬束犬鏈,由成年人牽領,攜犬人應當攜帶《養犬證》,并應當避讓行人。否則,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并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養犬證》,沒收其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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