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5月19日上午9時30分,貴陽中院在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程孟仁、何文受賄一案。檢方指控,程孟仁伙同他人共同或者單獨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57萬余元,何文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幣共計1804萬余元,均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程孟仁與何文是情人關系。2003年至2011年間,程孟仁利用擔任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的職務便利,由何文出面承接工程后轉給他人,從中收取好處費。程孟仁與何文共同收取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804萬余元。
2002年底至2012年初,程孟仁擔任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車曉宇等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52萬余元。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程孟仁伙同他人共同或者單獨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57萬余元,何文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幣共計1804萬余元,均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4月24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經查,程孟仁在擔任貴州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個人、伙同情婦收受巨額賄賂;違反規定,收受禮金;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系。
圖集推薦
版權聲明 |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廣告服務 |
網站地圖 | 回到頂部
電話:0595-28985153 傳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田安南路536號五樓
CopyRight ?2020 閩南網由福建日報社(集團)主管 版權所有 閩ICP備10206509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3512019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