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9點,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在7個審判法庭同時對劉漢、劉維等36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及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案公開進行宣判。
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劉漢等人掌控的全資、控股、參股公司多達70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境外公司4家。截至落網前,劉漢黑社會組織已經坐擁資產近400億元。
被告人劉漢在宣判現場。案發前,劉漢有四川“首善”之稱,曾連續三屆當選四川省政協委員、政協常委,擁有的個人榮譽稱號多達20余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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