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親莫如父子。近日,仙游法院榜頭法庭的法官經過多次調解,成功化解一件父親起訴兒子民間借貸案件。
案件中,兒子資金緊張,父親為其代付購房首付款、公共維修基金,但父親患病兩次住院,兒子均未探視。無奈之下,父親以兒子未盡贍養義務,代付款項應認定為借款,將兒子起訴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了解案件后,認為案件雙方當事人關系特殊,化解雙方的矛盾,挽回親情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于是,承辦法官多次與本案中的父親聯系并到醫院探望,在談話中了解到他的真實需求是孩子的關心與陪伴。而其兒子則表示,自己長期在湖南,不方便照顧父親。承辦法官抓住矛盾點,對雙方進行思想工作,疏導父親要多與孩子溝通、理解孩子的難處;向其兒子就《民法典》相關內容詳細解讀,通過法理與情理結合耐心勸解,讓他認識到錯誤,同意贍養、照顧父親。雙方終于達成調解協議并簽訂《協議書》。(通訊員 林煒 朱美煙 記者 金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