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入園 優惠政策多
閩南網8月21日訊 近日,泉州市政府印發《福建泉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總體規劃》,范圍跨越洛江、泉港、安溪、永春、德化及臺商投資區等10地。農業科技園將建設果蔬園、茶葉園和海洋生物園三個分園,安溪縣被列入“茶葉園”項目,核心區覆蓋城區工業園、龍橋工業園以及龍涓、感德、祥華、西坪四鄉鎮。
據了解,泉州農業科技園“茶葉園”擬建設“351”工程,即福建農林大學安溪茶學院、國家茶業質量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烏龍茶質量與安全控制省級重點實驗室三大科教研發基地;茶葉標準化種植與初加工、茶葉精深加工、茶機具制造與包裝、茶葉貿易物流、茶文化休閑旅游五大產業基地;茶葉質量安全檢測與監管中心。
規劃明確提出,園區內新建的高新技術項目,前三年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財政給予50%的返還。對園區內生產生物農藥、專用化肥、飼料、農膜以及批發和零售優良種苗、農機等,在一定時期內免征增值稅。用地方面,對于不改變農業用途的農業高科技園項目用地可視為農業用地,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此外,入園高新技術企業還將享有以下政策: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部分則減半征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產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稅額時加計扣除。園區內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