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學生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有效預防涉及學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安溪公安、教育等部門借力全縣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暨“百日會戰”大浪潮,持續發力,全力保障校園周邊交通安全。
查處學生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秋季開學以來,安溪全縣各中小學校開始逐班逐生摸清學生上下學交通出行方式,對接送學生的車輛號牌、乘坐人數及交通違法行為情況等進行逐一登記,建立健全管理臺賬,并將摸排情況通報至公安交警部門。
安溪公安、教育等部門強化警校聯動,確定城區區域及湖頭、官橋轄區中學、中(職)專學校為重點整治學校,學校校長、分管安全副校長每周至少一次帶頭開展學生無證駕乘摩托車、超標電動車、助力車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活動。
安溪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和各派出所每月在轄區內開展校園周邊學生及家長交通違法行為、面包車非法接送學生違法行為、校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今年以來,共查處學生及家長各類交通違法行為550起,校車違法行為25起,勸導家長1200多人次,處分學生25人次。對于查獲的學生交通違法行為,除了批評教育外,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涉及無證駕駛的學生需填寫《學生交通違法行為教育處理意見表》,層層審批報備,過“六關”:即需經學校班主任、保衛處、政教處、分管副校長及教育局同意簽署意見后,方可到轄區交警中隊或派出所放行車輛。涉及交通違法的學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為期2個月交通安全知識學習(由學校利用課余時間組織進行,或安排學生自學)和交通安全知識測試,成績合格后,家長還需到校接受學校約談。成績不合格者,需繼續參加交通安全知識學習,直至測試合格后方可同意放行車輛。
在校車管理方面,安溪縣持續出臺了《校車安全管理考核及獎懲實施細則》《安溪縣校車駕駛員“二十個嚴禁”》等工作細則,對校車安全管理規范到位和成效顯著的,相關學校在評優評先、達標晉級、培訓考察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對安全意識不強、管理不規范、發生校車違規違法行為的,視情進行約談、通報批評、帶車學習、取消財政補貼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記者陳祥木 通訊員劉偉崗 文/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爭春時 趕訂單2025-02-13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