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溪各鄉鎮都在忙著建村級班子和村干部的積分臺賬,細分積分項目等。
這源于當地5月出臺的村級班子及村干部積分制考評辦法。“之前,主要是考核村主干,但考核簡單,缺少行之有效機制,只要無大錯,干與不干、干好與干不好,區別不大。”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陳友愛說,“為調動村干部干事創業主動性積極性,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縣委縣政府出臺村級班子及村干部年度考評機制。”
村級班子積分由工作實績分、正向激勵分與察訪扣減分組成,村干部積分則由基礎分、履職分、獎勵分和扣減分組成。為此,各鄉鎮成立以黨委副書記為組長、組織委員為副組長的考評組,并建立積分臺賬,做到一村一冊、一人一檔。
“工作量翻了幾番。”城廂鎮組織委員張炎地說,“但考核突出黨委政府權威、突出干部擔當作為、突出績效導向作用,這套競爭機制讓考核更科學、公開、公平、公正,著實激勵了村干部擔當作為。”
競爭體現在哪?
據介紹,積分排名作為年度考評、績效獎勵、評優評先、干部培養、懲戒問責的重要依據:村級班子積分排名位居所在鄉鎮村(居)前20%(含)的,一次性發給績效獎勵2萬元。村干部積分排名位居所在序列前30%(含)的,按年度績效基準金額的120%發放年度績效;排名位居30%~70%(含)的,按年度績效基準金額的100%發放;排名位居70%后的,按年度績效基準金額的80%發放;存在移風易俗工作不到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等9種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度積分資格,年度績效不予發放。
同時,優先推薦積分高的村干部作為各級各類評先評優的人選。村主干積分高的優先作為安溪優秀村級黨組織帶頭人培養對象或考錄鄉鎮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干部等推薦人選;其他村干部積分高的優先作為村主干提名人選。
有獎也有懲。對積分排名位居后10%(含)的或年度扣減分超10分的村干部,鄉鎮黨委將采取約談提醒、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責令辭職、免職、停職等懲罰措施。任期內2個年度積分排名位居后10%的或扣減分超10分的村干部,不作為下屆村干部候選人。
城廂鎮經兜村支書孫開明是村里的能人,長期在外從事空氣壓縮機銷售。他說,他看重的并非績效獎勵,而是考核帶來的“面子”問題。因為積分評定結果須經鄉鎮黨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確定后,由駐村工作隊在村委會議上通報。而且,積分和排名情況還得在村務公開欄公示。“這就是無形的壓力。”他說,“必須全心全力履好職,證明自己是可以的,也給自己留個好口碑。”(福建日報記者 朱海華 通訊員 吳清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