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可能會遇到這樣的煩心事,因為想要租房、購房而去房產中介公司咨詢并留下聯系方式,但在接下來的時間,就經常收到不同的中介公司打來的推銷電話、營銷短信。近日,德化法院就審結了被告人黃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黃某是德化人,從事房產中介工作,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和人脈后,2018年7月3日,他與幾個人合伙開了一家中介公司。為了更快提升公司的業務,他動起了歪腦筋,將其本人及其他股東之前在房產公司上班時獲取的客戶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系電話、房號、購房面積等個人信息匯集,由他統一管理用于拓展中介業務。
去年7月19日,黃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共計13273條。
近日,德化法院經審理認為,黃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搜集、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綜合考慮案情、認罪情況,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黃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萬元。(記者黃墩良 通訊員鄭岐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