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16日訊 她弱弱地站在那里,看起來仍是稚氣未脫的樣子。2013年底,德化某中學高三學生吳某,疑因口角在同學家中刺死兩人。昨日上午,這場血案在泉州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吳某被控故意殺人罪。
海都報曾作報道
法庭上,吳某承認檢方指控事實,但對指控罪名提出異議,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故意傷害致死。此案法院將擇日宣判。
稱成績不如陳某 并多次受到嘲笑
小小的個子,一頭齊耳短發,站在法庭上的吳某,仍是一副學生模樣。旁聽席上,坐著吳某的父母,還有兩名死者的家人,算起來一共有30來人。
檢方指控,2013年12月29日下午,吳某在同學林某的家中,用一把折疊式水果刀,刺死兩人,重傷一人。其中,同學陳某(女,18歲,高三生),胸部受傷,動脈失血過多致死。林某的弟弟(13歲,初二生),多臟器官被刺破裂死亡。吳某的同學林某,也不幸被其刺傷。
對于犯罪動機,吳某稱,本來只是針對同學陳某。她解釋,因自己平日成績不如陳某,曾多次受到陳某嘲笑,自尊心很受傷,所以想找機會報復。
事發當天,湊巧陳某和林某在一起,她就跟著去了林某家中作客,聊天中,矛盾再次被激發,她抓起水果刀刺向了陳某。林某及其弟弟見狀急忙拉扯,也被刺中。
陳某及林某弟弟當場死亡,林某被送醫院救治,不久后康復。
但對于檢方指控的故意殺人的罪名,吳某及其辯護律師提出異議,稱其行為應視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律師還提出,吳某是偶犯初犯,認罪態度好,請求法院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受害家屬提賠償 她說要一人擔責
昨日庭審中,受害人陳某及林某家屬的代理律師,還向法庭提出了共約150萬元的經濟賠償要求。
法庭上,該代理律師辯稱,吳某父親在礦上工作,收入還不錯,家庭條件相對較好,還有一些財產,因此完全有能力對受害人家屬進行賠償。
對此,吳某的父親也表示,如果法院肯留女兒一命,自己哪怕傾家蕩產,也要對受害人進行補償。
可聽到這,吳某卻落下了眼淚。她說,事情是自己犯下的,希望能夠一個人承擔全部責任,希望被害人家屬及律師,不要為難自己的父母。
另外,本案事發后,吳某父親曾提出,女兒患有精神疾病,但公安機關出具的一份泉州三院給出的鑒定報告發現,吳某的精神狀態是正常的。
法院未當庭宣判此案。(海都記者 韓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