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8日訊 高考報名正持續進行,福建省已申請2016年起使用全國卷,教育部目前也已公布:全國卷使用省份從2014年的15個增加到2016年的26個。
教育部日前舉行《教育規劃綱要》實施5周年發布會,報告5年來中國高等教育情況,并提到了大家最為關心的“高考加分”。據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今年已按要求全部調減到位,地方性加分項目從2014年的95個減少到2018年的35個,減幅63%,今年就已取消20項。
去年12月,教育部制定了《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類政策性、全國性加分項目。
“瘦身”版加分新政下,福建還有哪些人可享受高考加分?以下是2015年的高考加分政策,不過,它只管到2018年。
加10分
1.寧德市,羅源縣,連江縣,晉安區的北峰山區(日溪鄉、宦溪鎮),漳浦縣湖西鄉、赤嶺鄉,龍海市隆教鄉,永安市青水鄉,上杭縣官莊鄉、廬豐鄉,寧化縣治平鄉的畬族考生;晉江市陳埭鎮、泉州臺商投資區百崎鄉的回族考生;華安縣高山族聚居點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的少數民族考生。
只有居住在這些地方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享受此項。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烈士子女。
4.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加5分
1.自主就業退役士兵。
2.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階段獲得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者,保留加分資格。但是,2015年1月1日后再獲得的,就不再加分。
3.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
4.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5.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者。
加3分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階段獲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按研究學科分為數學、計算機科學、物理學、地球與空間科學、工程學、動物學、植物學、微生物學、醫學與健康學、化學、生物化學、環境科學、行為與社會科學等13個學科)創新成果競賽獲一等獎者。2015年1月1日起,獲得上述項目有關獎項者,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1.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2015年1月1日起,獲得上述項目有關稱號者,不再具備高考同等條件優先錄取資格。
2.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3.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4.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報考在閩高校時,可以加5分
1.設區市及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
2.全國和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
(海都記者 劉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