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到市民反映,泉州市有個別校外培訓機構打著幫初中學校提前招生的旗號舉辦線上小升初測試。對此,泉州市教育局10日發布嚴正聲明:嚴禁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與任何培訓機構測試掛鉤,希望廣大家長朋友不要上當受騙。
告知如下:
一、我市將堅決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招生入學文件精神。《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規定:“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0〕12號)規定:“堅決落實免試要求”“民辦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目前我市正嚴格按照中央和省有關招生入學文件精神,制定我市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二、我市所有公民辦初中學校務必嚴格規范招生行為。教育部有關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明確要求:“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等。我市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為。所有學校不得提前組織招生,或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記、預約等方式爭搶生源。各公民辦學校不得違反教育主管行政部門規定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通過網上預約、信息登記等形式提前進行預報名。對存在違規招生行為的學校將嚴肅查處。
三、我市所有校外培訓機構務必嚴格規范培訓行為。《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明確要求:“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我市堅決禁止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