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關于2020年全市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出爐。今年福建省招生政策變化較大,泉州市下發的小學招生文件首次由面向中心市區增進為面向全市,整個研制過程較往年更慎之又慎、細之又細。值得關注的是,民辦小學的招生政策跟往年相比有較大變化。
全市小學招生按照什么原則?
堅持以縣為主、實行屬地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小學招生堅持以縣為主、實行屬地管理。縣(市、區)負責組織本區域內小學開展招生工作,切實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全市公辦小學招生仍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所劃定的招生片區內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堅持“居住證為主要依據”原則,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以公辦學校為主就學。
民辦學校原則上在縣域范圍內招生,屬于市級審批或寄宿制學校的,經市教育局批準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但一般不實行全市范圍招生。
招生對象為:本市戶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條件的年滿6周歲(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針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的新要求,制定文件時,把公平公正作為全市小學招生基本價值取向,致力于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中心市區(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的小學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統籌協調,繼續實行“三統一”“五公開”(“三統一”,即統一公布公辦小學服務區域、招生程序、隨遷子女入學條件;“五公開”即要向社會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范圍、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于6月30日前發布招生方案,具體招生管理職責由各區教育局分別履行;其他縣(市、區)可借鑒中心市區公辦小學招生辦法和公民辦小學招生程序時間,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招生辦法,報市教育局初等教育與學前教育科備案。市直小學的招生工作意見由市教育局負責制訂并組織實施。
民辦小學如何招生?
填報志愿,電腦派位分三批錄取
據市教育局初幼教科有關負責人分析,今年,民辦小學的招生方式進行了三大改革。
一是改革民辦小學招生范圍。以往民辦小學采取自主招生方式,可自主確定招生標準、范圍、方式。今年改革后,民辦小學原則上優先面向縣域范圍內招生,縣域內招生后計劃數仍有余額且屬于市教育局審批或寄宿制的,要擴大跨區域招生范圍的須經市教育局審批同意。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做好民辦小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的核準工作。
二是改革民辦小學招生報名方式。要求各縣(市、區)應分別建立民辦小學招生報名信息化管理平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泉州市第三實驗小學納入所在屬地教育局的招生報名信息化管理平臺統一管理。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后,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招生報名信息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填報志愿。學生原則上只能報1所民辦小學,同時應向所屬服務區公辦學校報名。
三是改革民辦小學招生錄取方式。電腦派位工作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和制定具體操作規則,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須有公證機構參加,并組織民辦小學校長、學生家長代表及新聞媒體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分批次電腦派位錄取。第一批次:單列錄取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對象,由主管教育局審核,照顧人數直接從學校招生計劃數中扣除,其余報名對象均須按規定參加電腦派位錄取。第二批次:優先錄取本縣域內常住適齡兒童(指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區域內隨遷適齡子女,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適齡兒童。具體戶籍、房產或居住證等材料要求由各縣(市、區)制定)。當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錄取。第三批次:若有剩余學位,錄取本縣域外常住適齡兒童(經市教育局審批同意的跨區招生范圍)。民辦小學若招生計劃數未招滿的,可由本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協調符合條件的、有意向的適齡兒童就讀。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能再到公辦學校就讀;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當地相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到服務區公辦學校就讀。
保障照顧政策對象入學
對殘疾兒童教育全覆蓋
今年我市將繼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認真做好政策性照顧入學的統籌和協調工作。按照有關文件,做好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相關照顧對象子女統籌入學工作。民辦小學除上述優待照顧對象外,還包括該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須提供戶口本等有關證明材料)和經民辦學校董事會研究確認的本校教職工子女(應提供與學校簽訂用人勞動合同并在當地繳納社保滿一年及以上證明材料)。
同時,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做到全覆蓋、零拒絕。應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歧視或拒收。中、重度殘疾兒童安排至普通學校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于因殘疾原因,無法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送教和遠程教育相結合方式實施送教上門,切實保障殘疾兒童教育權益。普通小學融合教育試點校可以適當放寬招收學校服務區外的殘疾適齡兒童。
建立招生入學工作預警制度
增加學位 嚴格控制大班額
由于“二胎”政策的施行,適齡兒童逐年增加,為此我市將建立招生入學工作預警制度。各縣(市、區)要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和摸底調查,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應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同時加快學校規劃建設,有效增加學位供給。2020秋季全市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51-55人班額數占比控制在15%以內,招生期間對區域內存在大班額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小學起始年級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班額招生,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
嚴格規范公民辦小學招生行為
所有學校不得提前組織招生
公民辦小學從今年起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嚴格按照民辦中小學“分級審批、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履行好民辦小學招生管理職責,進一步規范民辦小學招生行為。
各縣(市、區)教育局及公辦學校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就讀民辦學校;民辦學校的招生也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確保執行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等有關工作落實到位。所有學校不得提前組織招生,或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記、預約等方式爭搶生源。對未經批準擅自招生、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以及預收費、亂收費的,予以通報,責令立即整改,并按有關規定降級處理。
中心市區公辦小學如何招生?
劃片招生,戶籍今年3月前遷入
一、中心市區戶籍適齡兒童:
中心市區公辦小學實行劃片招生,優先招收片區內戶籍適齡兒童(一年級招收的學生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當年的3月1日前)。具體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由各區教育局自行規定,市直小學由市教育局規定。
二、非中心市區戶籍的隨遷適齡子女
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居住證管理規定的通知》要求,為切實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教育局應按生源情況以及學校學位狀況,統籌安排公辦小學接受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并公布相關小學名單。
各區小學要根據教育局的統籌安排招收隨遷子女,堅持以居住地就近入學的原則,若申請登記入學人數超出本校的招生計劃,應報當地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他學校就讀。
1.隨遷人員在當地具有“居住證、務工證(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下稱“兩證”)的,其適齡子女報名就讀鯉城區、豐澤區或洛江區公辦小學的,在父母居住地及務工轄區內申請。申請入讀的條件是:申請就讀適齡兒童的父母一方在居住地及務工地“兩證”須達到1年及1年以上(即居住證、勞動合同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簽發時間為2019年9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該區居住、務工或經商。
按照2019年秋季招生文件預告,從2021年秋季起,“兩證”簽發時間均需達到1年6個月及以上(即居住證、勞動合同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簽發時間為2020年3月1日前)。
2.戶籍在鯉城、豐澤、洛江、泉港、臺商投資區的暫住并務工在中心市區的人員(下稱“五區人員”),屬于人戶分離(居住地與常住人口登記地不一致)無法申領居住證的,需提供符合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間為2019年9月1日前)。
需注意的是,從2021年秋季起,“五區人員”適齡子女申請入學時,應增加“社保證明”。須提供達到1年6個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間為2020年3月1日前),以及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6個月及以上的證明等材料(社保證明時間2021年3月1日前)。
三、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適齡兒童
1.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適齡兒童申請在中心市區入學,其父親(母親)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由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其父親(母親)房產所在地或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其父親(母親)為中心市區戶籍的,由其父親(母親)戶籍地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適齡兒童申請在中心市區入學,其父親和母親均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且均非中心市區戶籍的,申請就讀公辦學校,參照隨遷子女入學條件執行。
2.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灣學生因家長在泉購房置業或工作需隨父親(母親)在泉生活而要求在中心市區就讀小學的,依據有關文件要求,由市、區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所屬片區內小學就近入讀。
3.華僑、外籍學生申請在中心市區就讀小學的,依據有關規定,外國學生由市、區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所屬片區內小學就讀。
中心市區小學招生程序和時間
(一)片區內適齡兒童招生程序和時間
7月8日:各小學向社會發出招生通告。
7月27日—8月2日:各小學接受服務片區內戶籍適齡兒童報名登記。
8月10日—8月12日:各小學匯總片區內適齡兒童登記情況并進行資格審核。
8月20日前:各小學公布服務片區內戶籍適齡兒童資格審核與錄取結果并及時分發錄取通知書。
(二)隨遷適齡子女招生程序和時間
7月29日—8月4日:相關小學接受隨遷適齡子女申請入學登記。
8月10日—8月12日:相關小學匯總申請入學的隨遷適齡子女登記情況并進行資格審核。
8月20日前:相關小學公布隨遷適齡子女資格審核與錄取結果并及時分發錄取通知書。
(三)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適齡兒童招生程序和時間
同招收隨遷適齡子女程序和時間。
(四)民辦小學招生報名和派位時間
7月27日—8月2日報名,8月3日—8月12日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報名資格并公示。如有超過招生計劃,8月14日—15日進行電腦派位錄取、并公布派位錄取名單。(記者曾聰虹 通訊員林麗芳 曾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