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將至,1月2日,記者從泉州市教育局獲悉,為切實保障泉州校外培訓機構安全運營,市教育局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要嚴守安全生產之門,力拒違規學科培訓,主動自查自糾,規范培訓行為,切實保障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
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對照《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要求,全面自查自評培訓場所的消防安全設置、火災危險源管控、消防安全疏散條件、設施器材管理等情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強化安全意識,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依據“雙減”政策,校外培訓機構嚴禁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開展學科類培訓,在職中小學教師不得有償補課。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在商務樓宇、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違規辦學,不得以“一對一”“一對多”“家庭教師”“眾籌私教”“思維訓練”“學生托管”“教育咨詢”“素質拓展”“高端家政”“游學研學”“AI自習室”等名義打“擦邊球”,開展隱形變異學科培訓。
嚴把從業人員風險。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落實從業人員準入查詢制度,核查機構從業人員是否有性侵、虐待、拐賣、暴力傷害以及制黃販黃、賣淫嫖娼、聚眾斗毆、吸販毒等違法犯罪記錄,是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等情況,對不合規從業人員堅決不予錄用。
此外,嚴格落實防火檢查與巡查制度,每月、寒暑假及新班開課前,組織不少于1次全面防火檢查;營業期間,每2小時至少開展1次防火及其他安全巡查,確保及時發現并清除各類安全隱患,做到防患未然等。(記者 黃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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