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記者從泉州市教育局獲悉,開學季,為進一步規范民辦學校收費管理,依法有效監管辦學資金,保障辦學資金安全,引導規范民辦教育發展,泉州市教育局印發了《泉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民辦學校收費和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主要圍繞規范收費行為、規范財務運行、保障辦學資金安全和履行監督職責等方面做出具體的規定。
嚴格規范收費行為,主要從收費方式和收費公示方面做規范要求。不得違規預收費,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按月或按學期收取,民辦中小學學費、住宿費按學年或按學期收取;不得收入個人賬戶、原則上不得現金收退費,應提供對公賬戶,掃碼繳費或轉賬繳費;明確未經公示,不得收費,同時明確學校的公示渠道。
嚴格規范財務運行,主要從規范賬戶核算、實施賬戶監督、完善內控制度建設等方面做要求。其中,民辦學校應明確并建立唯一的資金監管專用賬戶,教育行政部門、民辦學校和銀行三方簽訂協議,銀行對學校監管賬戶留存最低余額、大額資金流動提供風險預警。
保障辦學資金安全,主要從保障辦學資金安全的角度出發,規定民辦學校不得出借資金賬戶,不得利用資金賬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經濟擔保,不得將學校資金歸集到舉辦者公司、財務公司等其他賬戶進行集中管理。民辦學校存續期間,不得抽逃出資,不得挪用辦學經費。
扎實履行監督職責,主要明確了教育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職責和發現違規行為后的相應處理,對民辦學校存在非法抽逃資金、挪用辦學經費、違規進行關聯方交易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對收費管理主體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損壞群眾切身利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要嚴肅問責。對民辦學校違規亂收費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依規扣減招生計劃、財政扶持資金等,直至撤銷、吊銷辦學許可證。
泉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家長,要認準學校收費賬戶信息,學校向學生收取的所有費用,應直接存入學校收取學生費用資金賬戶。請家長按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收費賬戶,按學年(或學期)進行繳費,勿將費用存入其他賬戶、切勿一次性繳納多年費用。如學校有違規亂收費,可撥打投訴受理電話12315,市教育局22060058。
(記者 黃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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