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人社局、市財政局近日下發通知,為幫助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升工作技能、盡快實現就業,我市將組織實施2015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組織1500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
見習對象為畢業三年內未就業的市內高校和市外高校泉州生源畢業生。經實名登記的2015年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雙困畢業生”可優先參加就業見習計劃。畢業生見習期限為3—6個月。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生活補貼,其中,財政部門每人每月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給予補貼。畢業生人事檔案由見習單位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免費托管。
其中,市級就業見習計劃將組織200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市級見習基地、市屬企事業單位和在泉省部屬企事業單位見習。市級財政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經費,對市級200名就業見習計劃參與者予以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補助期限為3個月。
通知明確,就業見習計劃的實施分為崗位發布、報名審核、供需對接三個步驟。各縣(市、區)將按照年度見習計劃分解任務,征集一批符合畢業生實際、具有一定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并通過政府人事部門網站、所屬人才中心網站征集發布見習崗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根據發布的見習崗位信息到當地就業見習主管部門或見習單位申請參加就業見習。各縣(市、區)可采取統一組織推薦或召開見習專場供需對接會等方式幫助畢業生和就業見習單位實現雙選對接。見習單位與畢業生達成見習意向后,雙方需簽訂見習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對見習單位和見習畢業生的管理服務,督促見習單位及時為畢業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指導見習單位為見習畢業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做好見習人員傳幫帶、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護工作,確保見習畢業生生命財產安全,提高見習成效。
見習期滿,各地要指導見習單位為畢業生出具見習考核鑒定。見習單位在畢業生見習期未滿提前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或者勞動合同的,見習時間可作為工齡計算。見習單位在畢業生見習期間或期滿后接收見習畢業生的,可按照原定見習期享受有關政策優惠。
此外,我市還將規范見習基地管理,加強見習基地數據庫建設,建立見習基地考核退出機制。對連續2年未能完成見習任務或沒有接收畢業生參加見習的見習基地,取消見習基地資格。(記者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