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交通安全宣傳進校園活動扎實開展,切實做好轄區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泉州交警部門在春季新學期開學之際,聯合教育部門、安監部門積極與轄區各中小學校溝通聯系,深入中小學校開展新學期“交通安全第一課”,同時提前對校車單位進行檢查,并針對校車駕駛員開展交通安全知識講座。
據交警介紹,交警部門利用開學典禮、班會等時機,以交通安全知識課、發放交通安全宣傳單張、擺放宣傳展板,全面開展了新學期“開學第一課”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民警與學生們積極開展互動,詳細解答大家提出的交通安全問題,為大家普及增強交通安全知識。同時,向學生家長發送安全短信,傳播交通安全出行常識和安全提示。
在進行學校周邊交通整治時,民警發現學生使用改裝電動車有增多現象,下階段將嚴查該違法行為。交警提醒,為了交通安全,請各位家長、老師務必教育好、看管好,并叮囑好小孩和學生,一定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時刻注意交通安全。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得騎行共享單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滿18周歲不能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未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不能駕駛機動車。(記者黃楓通訊員黃連躬鄭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