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27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莊小強 文/圖)想開豪車過把癮,奈何既沒車又沒駕駛證。來自永春的鄭某想到了“妙招”,找人PS了一張假證找車行借來了豪車,不想“得意”不了一天就因為醉駕被刑拘了。今日,豐澤交警通報該起案件。
奔馳著撞上了路邊的自行車
事故現場
昨天早上7點20分,泉州市區田安路泉秀街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閩C牌照的奔馳車在往田安南路方向行駛時撞上了在路口等紅綠燈的一輛微笑自行車,造成自行車上的男子周某受傷,事故車輛和路邊護欄出現不同程度的損壞。
豐澤交警趕到現場時,發現駕奔馳車的男子一身酒氣,當場先將其控制住,并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經調查,駕車的男子叫鄭某,永春人,在泉州市區打工,這輛車是找車行租來的。而在隨后的核查中,民警發現鄭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沒有駕駛證怎么能租車上路?事情得從25日說起,鄭某為了想帶朋友坐豪車過癮,找人在網上PS了一張假的駕駛證。他拿著這張駕駛證的照片找到了晉江某租車公司,謊稱自己忘記帶原始證件,順利借走了一輛奔馳車。當晚,他與朋友先在市區某酒吧喝酒,后又到六灌路繼續喝了一些啤酒,一直玩到26日凌晨5時許。鄭某自己駕車往晉江方向行駛,不想半路發生交通事故。
經鑒定,鄭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達224.03mg/100ml,為醉酒駕駛機動車。
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鄭某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交警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未通過合法正規途徑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前,請自覺遠離方向盤,不要心存僥幸。